刑事訴訟期限及程序辦案時間詳解,有期限嗎?

      導語:本文詳細介紹了刑事訴訟領域的兩個常見問題:法律規定的期限和刑事案件各階段程序辦案的時間要求。了解這些對於參與刑事訴訟的各方都非常重要。

      刑事訴訟期限及程序辦案時間詳解,有期限嗎?

      一、法律規定有期限嗎

      有期限。刑事訴訟有效期限根據法定最高刑的不同,最低為五年,最高為二十年。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的,經過五年不再追訴;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的,經過二十年即不再追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八十七條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

      二、刑事訴訟可以調解嗎

      刑事訴訟不可以調解。

      在刑事案件中,是原告,法院不能調解公訴人與被告人的爭議。的案件,被害人是原告,法院可以就民事爭議部分進行調解。被害人得到滿意的賠償,不要求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了,檢察院還要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這時,法院可以對被告人從輕處罰,但不能因為被害人要求而判被告人無罪。少數刑事案件是可以自訴的,的原告是自訴人,法院可以進行調解。

      三、刑事案件各階段程序辦案期限是多長時間

      刑事案件辦案程序要經過偵查機關偵查階段、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法院的審判階段這三個實體程序。

      1、偵查機關的偵查階段:偵查機關在這個階段的職責就是收集來證明犯罪的成立。期限要求:從起算2個月。一般案件都可以在這個期限內偵查結束。如果在這個期限內不能完成偵查,在具備延長條件和辦理相關手續後還可以再延長三次期限,第一次可以延長1個月,第二次可以延長2個月,第三次可以延長2個月。偵查機關從一個犯罪嫌疑人被開始偵查到偵查階段結束,最長辦案時間是8月零7天。

      2、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偵查機關在收集證據後,要把案件的材料移交檢察院。檢察院在這個階段要審查案件的事實是否清楚,定性是否準確,證據是否充分,是否符合起訴條件。期限要求:一個月,可以延長半個月,一般的案件在一個半月的期限內可以審查完畢。如果檢察院在審查中認為案件存在問題,可以提出補充偵查。補充偵查僅限兩次,每次一個月。每次補充偵查後重新計算期限。檢察院審查起訴最長期限六個半月。

      3、法院的審判階段:檢察院認為案件符合起訴條件,要把案件移交法院審判。法院在這個階段的職責就是從事實、定性、證據來判斷檢察院起訴指控的案件是否成立,並根據不同情況作出判決。期限要求:法院審理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一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一個半月。有些特殊案件經過批準,可以再延長一個月。一般案件在兩個半月能夠審結。特殊情況:當事人和申請通知新的到庭,調取新的證據,申請重新鑒定或者勘驗的,審判人員根據具體情況,認為可能影響案件事實認定的,應當同意該申請,並宣布,延期審理的時間不得超過一個月,延期審理的時間不計入審限。在這種情況下法院應當在三個半月的審限內審結案件。

      在庭審過程中,公訴人發現案件需要補充偵查,提出延期審理建議的,合議庭應當同意。但是建議延期審理的次數不得超過兩次。在這種情況下法院應當九個半月的期限內審結案件。

      如果被告人和檢察院不服判決可以在十日內提出上訴和抗訴,法院的要求與一審相同。

      結語:在刑事訴訟中,了解法律規定的期限以及各階段程序辦案的時間要求,有助於各方更好地理解和處理案件。同時,及時提出上訴和抗訴也是維護自身權益的重要途徑。

      免責聲明:部分文字圖片來源於網絡,僅供參考。若無意中侵犯了您的知識產權,請聯係我們刪除。

      文章鏈接:/xsbh/4310.html

      (0)
      允道律師允道律師
      上一篇 2024年1月8日 09:24
      下一篇 2024年1月8日 09:27

      相關推薦

      發表回複

      您的電子郵箱地址不會被公開。 必填項已用 * 標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