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盜竊罪是一項嚴重的犯罪行為,但在某些情況下,被檢察院起訴後仍有可能爭取不起訴。本文將介紹被檢察院起訴後的判決過程,以及如何爭取檢察院不起訴的策略。
一、被檢察院起訴後會如何
盜竊被檢察院起訴後,人民法院會依法判刑。是案件,由公安機關負責,偵查完畢後會移送檢察院,由檢察院審查案件,訊問,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作出起訴決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九條
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案件,改變的,從改變後的人民檢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二、涉嫌盜竊被拘留後會如何
因涉嫌盜竊被拘留後會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並在二十四小時內進行訊問。如果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會由公安機關提起批捕,檢察院審查決定是否提起公訴,如果提起公訴,移送法院審理判決,定罪量刑。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或者,並處或者單處;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
三、盜竊罪如何爭取檢察院不起訴
盜竊罪符合以下情形的才能讓檢察院不起訴:
1、犯罪已過期限的;
2、經特赦令免除的;
3、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4、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結語:在麵臨盜竊罪的指控時,了解法律規定和辯護策略非常重要。通過正確的辯護和證據提供,可能爭取檢察院不起訴的結果。但無論如何,我們都應該遵守法律,不從事任何違法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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