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製猥褻罪提起條件及構成要件(強製猥褻罪與強奸罪的區別)

【導語】本文詳細解析了強製猥褻罪的提起條件和構成要件,並對強製猥褻罪與強奸罪進行了比較,幫助讀者更好地理解相關法律概念。

強製猥褻罪提起條件及構成要件(強製猥褻罪與強奸罪的區別)

一、強製猥褻罪可以提起麼

可以的。

根據法律規定,強製猥褻的性質都是公訴,強製猥褻罪是指行為人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製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行為,該罪屬於公訴案件,需要由公安機關,然後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最後由檢察院向法院提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

【強製猥褻、】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製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或者。

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褻兒童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褻兒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眾猥褻兒童的,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猥褻兒童,情節惡劣的;

(三)造成兒童傷害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四)猥褻手段惡劣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

二、猥褻罪構成要件有哪些

1、主體要件

一般主體,凡達到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

2、主觀要件

故意,通常表現出刺激或者滿足行為人或第二者的性.欲的傾向,但不具有強行奸淫的目的(對男童和男性的猥褻包括奸淫行為);

3、客體要件

侵犯了社會對自然人的性羞恥心合法的保護;

4、客觀要件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製猥褻他人,或者侮辱他人。

三、猥褻罪和的區別是什麼

1、犯罪客體不同

雖然兩罪侵犯的都是性自由權,但強奸罪侵害的是婦女拒絕性的自由決定權。強製猥褻罪侵害的是性以外的性權利的自願選擇,對性的厭惡感、羞恥感以及正常的性感情。

2、犯罪對象不同

強奸罪的犯罪對象僅限於女性,包括十四周歲以上的婦女和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男性不能成為強奸罪的對象,這與我國傳統法律文化有關。對於奸淫男性的行為,隻能定強製猥褻罪。而強製猥褻罪的犯罪對象為十四周歲以上的人,猥褻不滿十四周歲兒童的,定猥褻兒童罪。可見,強製猥褻罪不限性別,男性和女性均可以成為本罪的犯罪對象。

3、客觀方麵不同

強奸罪在客觀方麵表現為違背婦女意誌,強行與其發生性關係的行為。行為人使用暴力、脅迫等方式,使婦女陷於不敢、不能、不知反抗的狀態,對婦女實施奸淫。強奸罪既遂是行為人完成性行為,而強製猥褻罪是指性以外的其他侵犯他人性自由的行為。此外,強製猥褻罪的強製程度較強奸罪要低不要求被害人達到不敢、不能、不知反抗的狀態,現實中趁人不備,突然襲擊的強摸女性胸部的行為也屬於強製的方式。

4、主觀方麵不同

強奸罪是具有和被害婦女發生性的故意。強製猥褻罪是性以外侵害性自由的故意。即強奸罪有婦女的目的,而強製猥褻罪不具有奸淫的目的。

【結語】通過對強製猥褻罪提起條件和構成要件的解析,以及與強奸罪的區別進行比較,我們可以更加清楚地了解相關法律條款的適用範圍和實施方式。這有助於保護公民的性自由權益,維護社會的法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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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道律師允道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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