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234條解析:故意傷害罪的刑事責任及取保候審措施

導語:根據刑法第234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構成故意傷害罪,需承擔刑事責任。本文將解析故意傷害罪的刑事責任及取保候審措施,幫助讀者了解相關法律實踐和可能性。

刑法第234條解析:故意傷害罪的刑事責任及取保候審措施

根據刑法第234條的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輕傷以上的,構成故意傷害罪,應當承擔刑事責任,需要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

而輕傷一級又重於輕傷二級,一般情況下輕傷一級的刑期不會少於一年的有期徒刑。

因此,對方的行為已經涉嫌構成故意傷害罪,而且公安機關肯定已經進行刑事立案了,隻不過采取的是取保候審的強製措施,而非刑事拘留和逮捕。

結合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以及當前司法實踐的現實,采取取保候審的強製措施一般存在如下幾種可能:

一是已經賠償被害人損失,並且取得諒解。這也就意味著接下來很大程度上會判處緩刑,也就沒有羈押的必要了。

二是由於嫌疑人本身的特殊情況。比如說是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或者是生活不能自理,或者是患有嚴重的傳染性疾病,而暫時不予收押。

三是由於當前疫情形勢的需要。比如當地的疫情形勢比較嚴峻,看守所暫不予收押,隻能在疫情好轉以後才會收押。

結合題主所提問的問題的來看,應該是沒有賠償損失,而又很少有人會在懷孕或哺乳期去毆打他人,那麼一般情況下就是第3種的可能性最大了。

對此,接下來你就可以按照如下的方式去做。

如果對方找你和解的話,那麼就計算一下你父親因此造成的損失,包括醫療費、護理費、住院夥食補助費、誤工費,以及如果構成傷殘的話,加上傷殘賠償金和精神撫慰金。不過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沒有達成和解,而是經過法院判決的話,最終是得不到傷殘賠償金和精神撫慰金的。

與此同時,在計算你父親損失的基礎上,結合一下對方的經濟水平適當上浮,但也不要太過分,如果對方沒有什麼多餘的錢的話,也不要去索要太多。

同時,盯緊整個刑事訴訟的進程,以及向公檢法各辦案機關表達將對方收監的想法。當然真正的目的還是要以收監來給對方壓力,在某種程度上逼迫對方與你和解。

如果對方一直不找你談和解的話,那麼等案件到達法院的審判階段以後,及時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其中就可以提兩個要求,一方麵是要求對對方從重處罰,雖然這是站不住腳的,但是也要提;另一方麵提出要求對方賠償你的經濟損失。

如果一直到一審判決的時候,對方仍然沒有賠你錢,那肯定是會判處實刑的,肯定也會送到看守所收押執行的。這個時候,你隻需要在判決生效以後到法院拿著你的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到法院去申請強製執行。對方隻要沒給錢或者錢沒給到位,這個債務都是跟著對方一輩子的。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在整個刑事訴訟的過程中,是無需你墊付或者是支付任何費用的。

結語:在處理故意傷害罪案件中,采取取保候審的強製措施可能有多種情況,例如賠償並取得諒解、特殊情況下不予收押以及疫情需要暫不收押等。讀者可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合理計算損失、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並申請強製執行,以維護自身權益。值得注意的是,整個刑事訴訟過程中無需墊付或支付任何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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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道律師允道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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