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刑罰執行通知書查詢及獲取方法(判決書送達規定)

【導語】已經入獄服刑的家屬如何獲取刑罰執行通知書?本文詳細介紹了判決書的送達規定,以及家屬獲取判決書的途徑,包括法院複印、委托律師索要和裁判文書網查詢等方法。

法院刑罰執行通知書查詢及獲取方法(判決書送達規定)

法院會給家屬送達刑罰執行通知書

既然已經入獄服刑了,通俗的來說,就是已經從看守所轉入到監獄了,那麼肯定刑事判決已經生效了,而且進入了執行環節了。

在這種情況下,通常來說,法院隻會給家屬提供刑罰執行的通知書,家屬可以持這份通知書到相應的看守所或者監獄申請會見。

在通知書中除了載明被告人也就是罪犯的個人信息之外,還會載明其觸犯的罪名、判處的刑罰以及刑罰執行的具體期間。比如會載明: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刑罰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至於你所提問的判決書是否會送給家屬的問題,主要就涉及刑事判決書的送達問題,這規定在刑事訴訟法解釋之中。

是否送達刑事判決書主要看被告人是否屬於未成年人

根據2021年3月1日開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303條的規定,判決書應當送達人民檢察院、當事人、法定代理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並可以送達被告人的近親屬。被害人死亡,其近親屬申請領取判決書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提供。

這也就意味著,法院並不是一定會送達被告人近親屬的,隻是可以送達,當然也就意味著可以不送達。

這裏的範圍不隻是父母,還包括其他的近親屬。根據刑法第108條的規定,近親屬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但是如果被告人是未成年人,那麼他的父母就屬於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就屬於應當送達的範圍了。即便父母不主動索要,法院也會主動給的。

那麼家屬還可以通過什麼途徑獲取判決書呢?

最常見的途徑就是取得被告人本人的授權以後,到法院的檔案部門去複印了。這個時候,法院在複印以後的判決書還會給蓋上一個紅色的印章,這個判決書就可以當作正本來使用了。

再有一個途徑就是向委托的律師索要,這如果之前家屬替被告人委托了律師的話,律師手裏是肯定有判決書的。那麼家屬完全可以向律師索要,律師也會給家屬複印,這是沒有任何問題的,律師不就是自己花錢雇的嘛。

另外的途徑就是上裁判文書網查詢了,除非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其他的裁判文書都是會在裁判文書網上公開的,隻不過會隱藏一些人名、住址等個人信息。但是家屬也可以通過這個文書來了解大致的內容。

【結語】家屬可以通過多種途徑獲取刑罰執行通知書,例如法院複印、律師索要和裁判文書網查詢。根據判決書的送達規定,被告人未成年時,法院會主動送達給其父母。了解判決書的內容有助於家屬了解案情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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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道律師允道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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