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公安機關應在拘留後24小時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但有時可能未聯係上。本文介紹如何主動了解案情、與被害人和解、給被拘留人提供生活用品、請律師等方法,幫助家屬更好地處理案件。
1.可以與辦案的警官進行聯係了解案情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85條的規定,公安機關在將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後,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均應當在拘留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即便是存在有礙偵查的情形,在相關情形消失以後,也應當立即通知家屬。
那麼,公安機關基本上會打電話聯係家屬送達上述手續的,如果沒有聯係的話,你也可以去主動詢問一下,因為他們可能采取郵寄的方式。
在詢問的同時,主要了解一下涉及的犯罪罪名、羈押的場所等等。如果有被害人的話,可以要一下被害人的聯係方式。
當然,與案件相關的具體情況一般是不會告訴的。頂多也隻會告訴大概的簡要情況。
2.如果有被害人的話,積極與被害人和解是上策
如果涉嫌的是故意傷害、詐騙之類,侵犯公民人身或者財產權利的案件,那麼,要做的就是抓緊時間賠償被害人的損失,並且征求他的諒解。
這樣的話,如果案件情節比較輕(比如造成是輕傷後果,或者詐騙事件數額在20萬元以內),隻要在刑事拘留期間取得了諒解,大概率是可以改為取保候審出來,然後以後判處緩刑的。
不過這個時間是比較緊張的,越快越好,最好是在7天內完成,不要指望著刑事拘留會延長到30天。
3.可以給他存錢和相關的生活用品
羈押在看守所的話,也是可以給他存錢的,因為在看守所裏一樣是可以消費的,雖然在消費物品和消費金額方麵可能有一定的限製,但是存上錢總比沒有強。
同時還可以給送一些衣服,但是衣服是有要求的,比如說不要帶拉鎖,不要有紐扣等等,而且件數也會有限製。
由於當前疫情的原因,有些看守所可能對衣物有些限製。
另外,在判決生效之前,家屬是無法會見的。
4.可以幫他請個律師
請律師的話,有幾個方便之處:
一是律師可以到看守所會見嫌疑人,也那麼你就能夠了解到他在裏麵生活的狀況。
二是律師能夠介入案件,向辦案機關了解案情,知道案情的輕重,對案件的結果和走向會有一個大致的判斷。當然對具體的證據,律師是不允許告訴你的。
三是如果案件有被害人的話,律師可以幫忙做調解工作。
四是可以幫忙做取保候審申請等程序性的工作。
【結語】了解案情、與被害人和解、給被拘留人提供生活用品、請律師等方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幫助家屬處理案件。盡快采取行動,並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相關工作,有利於案件的處理和被拘留人的情況。同時,要注意遵守相關規定和條件,確保幫助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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