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製猥褻侮辱罪法條規定及犯罪主體、客體、客觀要素詳解

導語:本文詳細解析了《刑法》中關於強製猥褻侮辱罪的法條規定,包括犯罪主體、主觀方麵、犯罪客體和客觀方麵等方麵。同時,還對強製猥褻侮辱罪中的暴力、脅迫以及其他方法進行了解釋,以及對於其他惡劣情節的界定。

強製猥褻侮辱罪法條規定及犯罪主體、客體、客觀要素詳解

一、強製猥褻侮辱罪法條是怎麼規定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製猥褻婦女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或者。

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褻兒童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二、強製猥褻侮辱罪

1、犯罪主體

本罪的犯罪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行為人既可以對異性實施猥褻行為,也可以對同性實施猥褻行為。

2、主觀方麵

本罪在主觀方麵表現為故意,行為人明知自己侮辱、猥褻的行為會產生傷害婦女性感情的結果和危害他人性自由的結果,而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本罪中,行為人往往具有刺激性欲、發泄情感、報複她人的目的,但主觀目的不影響本罪的成立。

此外,猥褻行為的危害在於對性自主權的侵害,這種侵害是一個客觀事實的判斷,不會因為行為人主觀目的或傾向的存在而改變。若把主觀意圖作為考量因素,不僅模糊了猥褻行為的本質,而且會放縱一部分猥褻行為逃脫刑法製裁。因此,主觀目的不應當是本罪的考量因素,隻要主觀上存在故意就可以了。

3、犯罪客體

本罪侵害的客體是他人的性自由權,具體包括忍受性權利的自願選擇,對性的厭惡感、羞恥感以及正常的性感情。

4、客觀方麵

本罪在客觀方麵表現為行為人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製侮辱、猥褻他人的行為。

本罪的犯罪對象是他人,即年滿14周歲的人。本罪在犯罪方法上表現為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

侮辱和猥褻的區別在於,猥褻是身體特別是私密部位(如女性的乳房、臀部、陰部等)的接觸;侮辱一般是非身體性的接觸或者是非私密部位的接觸。例如,將被害人強製以後,麵對被害人手淫,讓被害人觀看淫穢視頻;攔住婦女,對其顯露陰部,進行性調戲等。對於行為人趁婦女不備,強行短時間吻婦女臉部、頸部的,或者在調戲婦女的過程中強行拉手或拉扯外套的情形,認定為侮辱行為更恰當。

其他惡劣情節,是指除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侮辱婦女以外的惡劣情節,例如,因侮辱婦女導致被侮辱婦女精神分裂,或者導致被侮辱婦女羞憤自殺等情形。

《刑法修正案(九)》頒布前,犯罪對象僅限於十四周歲以上的女性。而根據《刑法修正案(九)》,十四周歲以上的男性也可以成為本罪的犯罪對象。所謂強製猥褻,是指除性交以外的違背他人性意願或性感情的行為。要求行為人的行為與性有關且會引起被害人的性厭惡感或性羞恥感,具體方式多種多樣,一般包括下列情形:其一,直接對被害人實施猥褻行為,包括行為人親自實施猥褻行為或者將被害人強製以後讓第三人對被害人實施猥褻行為。例如,強脫被害人的貼身衣服,使被害人露出陰部等性私密區;抓摸女性乳房、臀部;強行將異物插入被害者肛門;給被害人拍裸照等。其二,強迫被害人實施猥褻行為。例如,強製被害者摳摸自己的陰部;強製讓被害人給行為人口交等。

猥褻他人要用強製的方式才符合本罪的要求,因為強製體現了被害人對性意願的違背。強製包括但不限於暴力和脅迫。

所謂暴力,是指對他人的人身采取毆打、捆綁等侵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的強製方法,使他人不敢、不能反抗。

所謂脅迫,是指對他人栗取威脅、恐嚇等精神強製的方法,使婦女不得反抗。

所謂其他方法,是指暴力、脅迫以外的其他使他人難以反抗的手段。

對於“強製”不能做狹義的理解,隻要行為人在實施猥褻行為時被害人難以反抗即可,並不要求被害人完全喪失反抗的可能性。例如,行為人在地鐵上趁一女性不備,從背後伸手抓摸該女子的乳房,該女子反應過來後大聲呼喊,男子隨即逃離。該案中,行為人並沒有限製被害人的人身自由,但在其實施猥褻行為時,被害人來不及提防,且該行為明顯違背被害人意願,應當認定為強製猥褻。但是對於偷拍女性裙底,往他人手機上發淫穢信息或者打電話時講色情語言等行為,因為不具有強製性,不能認定為強製猥褻行為。現實中,也存在非利用外在強製的方式實施猥褻的,譬如,行為人利用被害人熟睡之際實施猥褻的;醫生在就診時以檢查為名對病人進行猥褻的。此等情形,看起來貌似不具備本罪要求的強製性,但實際上並非如此,被害人之所以沒有反抗,要麼是因為熟睡中,不具有清醒的意識能力,要麼是被害人對行為的性質產生認識錯誤,沒有發現行為的真實性。但是此類行為在客觀上已明顯違背被害人的性意願,如果被害人能夠認識到行為的性質,也會引起被害人的性厭惡感或性羞恥感。

刑定的暴力、脅迫等手段是行為人為了猥褻,排除行為行使障礙的先行為,並非猥褻行為的本身要素。一般情形下被害人不可能任由行為人進行猥褻,所以行為人往往會使用強製方式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但是,當被害人因為某種主觀原因對猥褻行為沒有意識到而沒有反抗時,作為猥褻行為的先行為——強製方式就沒有實施的必要了。然而,客觀上對他人的性自由權的侵害並沒有減弱。所以,對於此類行為,應認定為強製猥褻。

其他情節惡劣,是指除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猥褻他人以外的惡劣情節,例如,因猥褻他人致被害人嚴重精神抑鬱,或者導致被害人自殺、因自殺而重傷等情形。

結語:強製猥褻侮辱罪是一種嚴重的犯罪行為,對他人的性自由權造成侵害。本文通過解析法條規定和犯罪要素,希望能夠讓讀者更加清楚地了解這一罪行的定義和界定。同時,也提醒大家要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對於遭受侮辱和猥褻行為,及時向相關部門報案。

免責聲明:部分文字圖片來源於網絡,僅供參考。若無意中侵犯了您的知識產權,請聯係我們刪除。

文章鏈接:/xfbk/3361.html

(0)
允道律師允道律師
上一篇 2023年12月29日 09:44
下一篇 2023年12月29日 09:53

相關推薦

發表回複

您的電子郵箱地址不會被公開。 必填項已用 * 標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