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綁架罪犯罪預備是否會受到處罰?本文將從《刑法》和相關法條出發,解析綁架罪預備的處罰以及構成要件的詳細解釋。了解綁架罪犯的預備行為以及相應的法律規定,有助於更好地了解綁架罪的定罪與處罰標準。
一、綁架罪犯罪預備會受到處罰嗎
綁架罪預備的處罰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刑法》第二十二條為了犯罪,準備工具、製造條件的,是犯罪預備。
對於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第二百三十九條為目的綁架他人的,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犯前款罪,殺害被綁架人的,或者故意傷害被綁架人,致人重傷、死亡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以勒索財物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二、綁架罪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綁架罪的構成要件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麵:
1、綁架罪侵犯的客體是複雜客體,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權利、健康、生命權利及公私財產所有權利。
2、客觀方麵表現為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的方法,綁架他人的行為。
3、犯罪主體為一般主體。
已滿14周歲不滿16歲的人,如果僅參加了綁架的行為,但未參與殺害、傷害被綁架人,沒有實施《刑法》第十七第二款規定的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行為,該未成年人對這種綁架行為不負刑事責任。
但應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
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如果在綁架過程中實施了殺害或者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被綁架人的,則應按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4、主觀方麵由直接故意構成,並且具有勒索財物或者扣押人質的目的。
“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的綁架他人”,是指采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的方法,強行將他人劫持,以殺害、殺傷或者不歸還人質相要挾,勒令與人質有關的親友,在一定期限內交出一定財物,以錢贖人。
【結語】綁架罪的構成要件包括複雜客體、使用暴力脅迫手段、一般主體以及勒索財物或扣押人質等。對於綁架罪犯罪預備行為,根據《刑法》相關規定,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了解綁架罪犯罪預備的處罰和構成要件,有助於對綁架罪案件進行更準確的判斷和處理。
免責聲明:部分文字圖片來源於網絡,僅供參考。若無意中侵犯了您的知識產權,請聯係我們刪除。
文章鏈接:/xsxg/21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