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上訴材料包括哪些(如何提起上訴)

導語:涉及刑事案件的當事人在不服判決、裁定時可以通過上訴請求重新審判。本文介紹了上訴所需的材料以及上訴的具體流程。

刑事案件上訴材料包括哪些(如何提起上訴)

一、刑事案件上訴應提交的材料包括哪些

上訴,是指當事人對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或評審決定,在法定期限內,依法聲明不服,提請上一級人民法院重新審判的活動。

刑事案件裏麵上訴需要的材料:上訴狀、本人複印件、相關材料。

1、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訴案件,一般應當有上訴狀正本及副本。上訴狀內容應當包括:第一審、裁定書的文號和上訴人收到的時間;第一審法院的名稱;上訴的請求和理由;提出上訴的時間;上訴人簽名或者蓋章。如果是被告人的、近親屬經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訴的,還應當寫明提出上訴的人與被告人的關係,並應當以被告人作為上訴人。

2、提交相應的證據,上訴是當事人有證據證明法院一審判決結果是有錯誤才提起的,所以要收集與一審判決結果有錯誤的證據。

3、如果是進行的,需要提交委托書、身份證明、律師資格證明等的材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七條

被告人、自訴人和他們的法定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有權用書狀或者口頭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經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訴。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中的附帶民事訴訟部分,提出上訴。對被告人的上訴權,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剝奪。

二、刑事案件的是怎樣的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判決不服的上訴,期限為10日,對裁定不服的上訴,期限為5日。

上訴期限從接到判決書、裁定書的第二日起算。對於地方各級人民法院所作的第一審裁判,如果上述期限屆滿未提出上訴、抗訴,除案件需要複核外,均將發生法律效力。

上訴的提起可以通過以下兩種途徑:一是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二是直接向第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在第一種情形下,原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三日以內將上訴狀連同案卷、證據移送上一級人民法院,同時將上訴狀副本著送交同級人民檢察院和對方當事人;在第二種情形下,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三日以內將上訴狀交原審人民法院送交同級人民檢察院和對方當事人。

三、哪些人是適格的上訴人呢?

(一)、被告人。

(二)、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經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訴。

(三)、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中的附帶民事訴訟部分,提出上訴。

結語:對於判決不服的當事人來說,了解上訴所需的材料和流程非常重要。隻有準備充分,才能有更多的機會爭取到公正的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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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道律師允道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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