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詐騙成員判刑標準及團夥詐騙分成方式

導語:了解我國詐騙成員的判刑標準對於預防和打擊詐騙犯罪具有重要意義。本文將介紹我國詐騙罪判刑標準,並解析團夥詐騙中金額的分成方式。同時,還會探討被詐騙後報警能否追回損失的問題。

我國詐騙成員判刑標準及團夥詐騙分成方式

一、我國詐騙成員是怎樣判刑?

我國詐騙成員構成詐騙罪的,根據在詐騙過程當中所起到的作用,還有就是根據數額的大小來進行判刑,從犯需要從輕處罰。詐騙六萬屬於數額巨大,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退賠退贓,能得到從輕處罰。詐騙罪的判刑標準:

1、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製,處罰金;

2、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或有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五十萬元以上或有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二、團夥詐騙的金額是每個人平分麼?

1、團夥詐騙,涉及金額不是每個人平分的。主犯應當對全部詐騙數額承擔刑事責任。

團夥詐騙,金額並不是按照各人分贓款來計算的,而是根據個人參與的總得詐騙數額來計算。

2、滿足以下要件可能會構成詐騙罪:

(1)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2)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3)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後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3、行為人已將詐騙財物用於清償債務或者轉讓給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追繳:

(1)對方明知是詐騙財物而收取的;

(2)對方無償取得詐騙財物的;

(3)對方以明顯低於市場的價格取得詐騙財物的;

(4)對方取得詐騙財物係源於非法債務或者違法犯罪活動的。

三、被詐騙後報警能把錢追回來嗎

1、被騙錢後,報案並立案後,錢財有追回的可能,但概率很低,需要受害人配合以及相關部門的重視。如果抓到犯罪嫌疑人後,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如果犯罪人沒錢的話,就可能追不回損失。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四條

【犯罪所得、違禁品、犯罪所用物品的處理】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違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應當予以沒收。沒收的財物和罰金,一律上繳國庫,不得挪用和自行處理。

結語:詐騙犯罪是一種嚴重的社會問題,判刑標準的明確和團夥詐騙的分成方式的解析對於維護社會安全具有重要意義。同時,被詐騙後及時報警可以提高追回損失的機會。我們應當加強法律意識,共同打擊詐騙犯罪,維護社會穩定和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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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道律師允道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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