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辦案流程及追訴期限規定(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有哪些)

導語:了解刑事案件的辦案流程及追訴期限規定對於維護司法公正至關重要。本文將介紹刑事案件的辦案流程和追訴期限的規定,並詳細說明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類型。

刑事案件辦案流程及追訴期限規定(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有哪些)

一、刑事案件的法庭筆錄是怎麼的

法庭筆錄是指人民法院的書記員製作的能反映活動真實情況的書麵記錄。製作法庭筆錄,應當按照開庭審理各個階段的順序客觀、真實、全麵地記載庭審的全部過程,由合議庭成員和書記員簽名。

法庭筆錄由書記員宣讀,也可以告知當事人和其他參與人當庭或者在5日內閱讀。法庭筆錄經宣讀或閱讀,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認為記錄無誤的,應當在筆錄上簽名或蓋章;拒絕簽名、蓋章的,記明情況附卷;認為對自己的陳述記錄有遺漏或者差錯,申請補正的,允許在筆錄後麵或者另頁補正。

對於庭審筆錄如果當事人需要查看,是可以調取庭審筆錄的。

上訴期間庭審筆錄的調取:

(1)現在當事人如果要去法庭複製庭審筆錄,應該征得你的審判長同意。

(2)如果要作為其他訴訟的使用,可以依法申請現在的人民法院調取;

(3)最高院沒有具體規定,依據庭審由審判長主持則可推定,另外由於沒有最高院的規定,各地法院可自行規定工作細則,應當遵守。

庭審筆錄不可以隨便修改。隻有在當事人認為記載有遺漏或者差錯的,才可以請求補充或者改正。這個問題要兩方麵來看待,

一是剛看完筆錄沒發現什麼問題就簽字了,這時如果發現有異議的地方是可以提出並請筆錄記錄人來修改的;

二是自己已經審核沒有提出異議而簽字後已經收繳幾日的筆錄是不能修改的。

《刑事訴訟法》第四十九條

辯護人、訴訟人認為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員阻礙其依法行使訴訟權利的,有權向同級或者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或者控告。人民檢察院對申訴或者控告應當及時進行審查,情況屬實的,通知有關機關予以糾正。

二、刑事案件是怎麼規定的

追訴時效,是指刑事法律規定的,對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責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刑事責任。

(1)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的,追訴時效為五年;

(2)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為十年;

(3)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為十五年;

(4)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的,追訴時效為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超過上述期限,追訴時效即告終止,不再追訴。

但是在司法機關後,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製。

結語:刑事案件的辦案流程中包括受理、移送審查起訴、提起、進行審判等步驟,並且根據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和第一百一十六條的規定,公安機關對刑事案件進行偵查並核實證據材料。另外,人民檢察院也直接受理一些重大犯罪案件,例如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侵犯公民權利等。此外,本文還介紹了刑事案件的追訴期限規定,需要注意的是,在某些情況下不受追訴時效限製。了解這些內容有助於更好地了解刑事案件的辦案流程和追訴期限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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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道律師允道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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