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網絡詐騙案件中涉及17萬的被騙金額,可能會被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具體的量刑標準取決於被騙金額的數額大小,同時各地法院和檢察院還可以根據當地的經濟社會發展狀況製定具體的數額標準。
一、網絡詐騙17萬怎麼量刑?
詐騙17萬可能會被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詐騙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1、客體要件,詐騙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詐騙罪侵犯的對象,僅限於國家、集體或個人的財物,而不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有些犯罪活動,雖然也使用某些欺騙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經濟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體不是或者不限於公私財產所有權。所以,不構成詐騙罪。例如:拐賣婦女、兒童的,屬於侵犯人身權利罪;
2、客觀要件,詐騙罪往客觀上表現為使用欺詐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
3、主體要件,詐騙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詐騙罪;
4、主觀要件,詐騙罪在主觀方麵表現為直接故意,並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目的。在不同的犯罪情節下,對詐騙罪的犯罪分子處罰不同,也就意味著犯罪分子具體的坐牢時間不同。最高的時候是無期徒刑。
三、詐騙案件被害人是否可以出庭作證?
1、詐騙案件的被害人可以出庭作證。
詐騙案屬於刑事案件,由檢察機關公訴,被害人無需出庭辯護,而是可以作為證人出庭作證。如果被害人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可以出庭辯護。
2、對於刑事案件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人,都有作證的義務。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別是非、不能正確表達的人,不能作證人。
3、對於民事案件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出庭作證。
有關單位的負責人應當支持證人作證。不能正確表達意思的人,不能作證。
結語:詐騙罪的構成要件包括客體要件、客觀要件、主體要件和主觀要件。被害人在詐騙案件中可以作為證人出庭作證,而對於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出庭作證。負責人應當支持證人作證,而不能正確表達意思的人則不能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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