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認定毒品成品、半成品的廢液、廢料的數量?

對此,應當全部認定為製造毒品的數量。對於無法再加工出成品、半成品的廢液、廢料則不應計入製造毒品的數量。對此,可以聽取鑒定的意見,並結合被告人對製毒的供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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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道律師允道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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