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提起公訴的部門是哪個(檢察機關可以提起公訴嗎)

導語:在我國,凡需要提起公訴的案件,都由人民檢察院進行審查決定。本文將為大家解答涉嫌案件的公訴部門,以及檢察機關提起公訴的情況。

涉嫌提起公訴的部門是哪個(檢察機關可以提起公訴嗎)

一、涉嫌提起是哪個部門

凡需要提起公訴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因此檢察機關可以提起公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九條

凡需要提起公訴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

第一百七十條

人民檢察院對於監察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監察法的有關規定進行審查。人民檢察院經審查,認為需要補充核實的,應當退回監察機關補充調查,必要時可以自行補充偵查。

對於監察機關移送起訴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檢察院應當對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動解除。人民檢察院應當在拘留後的十日以內作出是否、或者的決定。在特殊情況下,決定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人民檢察院決定采取強製措施的期間不計入審查起訴期限。

二、盜竊罪逮捕後偵查的時間最長是多久?

1、逮捕後偵查的時間最長是三年。

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準延長一個月。

2、下列案件在規定的期限屆滿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可以延長二個月:

(1)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複雜案件;

(2)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

(3)流竄作案的重大複雜案件;

(4)犯罪涉及麵廣,取證困難的重大複雜案件。

3、批捕後公安機關偵查依法對嫌疑人進行訊問等調查性工作直到查明案情。

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的案件,應當做到犯罪事實清楚,確實、充分,並且寫出起訴意見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並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

三、盜竊罪批捕了就一定會判刑嗎?

1、批捕了不一定會判刑

(1)實施逮捕措施的僅僅是公安機關,雖然有可能是由法院決定采取逮捕措施,但案件尚未經過審判,此時尚不能判定行為人是否真的構成犯罪,既然不能認定為犯罪,也不確定是否會做出判刑處罰。

(2)是不是被判刑是有法院來認定,也就是說沒有法院的判決任何機關不能定誰誰有罪,逮捕隻是公安機關在偵查案件過程中采取的一種手段,但是在我國被逮捕後就失去了人生自由,被關押了起來,如果將來人有釋放了,認為不構成犯罪,那麼公安機關和檢察院等於是辦理了錯案,要追究責任的,所以被逮捕後一般情況下都是要被判刑的。建議提供法律幫助,進行辯護,爭取從輕或減輕處罰。

2、逮捕以後取保候審難度相對加大,但並非不可能。

即使公安階段沒有成功,到檢察院起訴科時仍然可以積極爭取取保候審。如果表現良好、後果不嚴重的話,即使未能取保候審,也可以在法院階段努力爭取。當然,在依法的範圍內,法律上的操作方法,還是講究一定技巧的。

結語:對於涉嫌案件的公訴,人民檢察院起著關鍵的作用。在逮捕後偵查的過程中,時間限製也是需要注意的。此外,被批捕後是否會判刑,還需要依法審判機關進行認定。如果需要法律幫助,可以積極爭取從輕或減輕處罰。最終,取保候審的難度相對較大,但並非不可能。在整個過程中,需要遵守法律規定並運用一定的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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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道律師允道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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