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起訴是否構成犯罪(檢察院不起訴會產生案底嗎)

【導語】不起訴是否構成犯罪是一個常見的法律問題,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的規定,情節輕微或者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等情形下,檢察院可以做出不起訴決定,此時不會對子女造成影響。但如果犯罪嫌疑人有犯罪行為,僅因法定情形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對子女應征入伍或考入司法機關會有一定影響。

不起訴是否構成犯罪(檢察院不起訴會產生案底嗎)

一、如果不起訴構成犯罪嗎?

1、不構成。不起訴,是指人民檢察院在審查起訴後做出不將案件移送人民法院審判而終止的決定。如果是因沒有違法犯罪事實而被決定不起訴的,則不會有案底,就對子女沒有影響。

2、如果犯罪嫌疑人不是因沒有違法犯罪事實而被決定不起訴,仍會有本應的案底記載,對子女應征入伍或者考入司法機關是有影響的。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期限的;

(三)經特赦令免除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檢察院不起訴是不是沒有案底

檢察院不起訴的是不會有案底的。案底是犯罪記錄,如果人民法院依法審判,判處有罪的,才會有案底,檢察院不起訴是不會有案底的。如果當事人有犯罪行為,但是由於法定的情形,不需要追究其刑事責任的,檢察院可以作出不予起訴的決定。

《刑事訴訟法》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檢察院不起訴的案件怎麼處理?

1、檢察院不起訴的案件,應當同時對偵查中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物解除查封、扣押、凍結。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

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

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

人民檢察院決定不起訴的案件,應當同時對偵查中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物解除查封、扣押、凍結。對被不起訴人需要給予、處分或者需要沒收其的,人民檢察院應當提出檢察意見,移送有關主管機關處理。有關主管機關應當將處理結果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

2、若是刑事案件有受害人,還需要將不起訴的決定書寄送給受害者。

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決定書後七日以內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請求提起。人民檢察院應當將複查決定告知被害人。對人民檢察院維持不起訴決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被害人也可以不經申訴,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人民檢察院應當將有關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結語】對於檢察院不起訴的案件,應同時解除對相關財物的查封、扣押、凍結。若存在受害人,不起訴的決定書需寄送給受害者。如果受害人不服,可以向上級檢察院申請複查,也可直接向法院起訴。在受理案件後,檢察院應將相關材料移送給法院。

免責聲明:部分文字圖片來源於網絡,僅供參考。若無意中侵犯了您的知識產權,請聯係我們刪除。

文章鏈接:/xsbh/10479.html

(0)
允道律師允道律師
上一篇 2024年3月14日 10:07
下一篇 2024年3月14日 10:11

相關推薦

發表回複

您的電子郵箱地址不會被公開。 必填項已用 * 標注